案號 | 6 | 議案類別 | 臨時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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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人及連署人 | 李養生、洪允典、石永城、洪鴻斌、王秀玉 | 審查小組 | |
案由 | 建請興建大型國民運動中心。 | ||
說明 |
一、以其他縣市的國民運動中心為借鑒,為金門縣民提供更完善多樣的設施,發揚全民運動之精神。
二、兩岸體育交流頻繁,金門尚無可承辦國際賽事之場地、設施,將其國際體育賽事之申辦條件納入考量,未來可藉此龐大人潮帶動觀光經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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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法 | 建請縣府責成相關單位辦理。 | ||
審查意見 | 送相關單位研辦。 | ||
大會決議 | 送相關單位研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