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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屆第14次臨時會 縣府提案
案號 | 33 | 議案類別 | 臨時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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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人及連署人 | 金門縣政府(文化局) | 審查小組 | 四 |
案由 |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業已核定補助經費,「金門縣定古蹟大古崗董允耀洋樓修復工程」一案110年度經費新臺幣300萬元整(中央補助款
150萬元、縣配合款150萬元),請同意以墊付款先行動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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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一、本件業提經本府110年7月8日縣政會議通過。
二、依文化部文化資產局109年12月3日文資蹟字第1093013664號函及110年4月19日文資蹟字第1103003981號函辦理 (影附)及「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伍、墊付款支用規定辦理。 三、案由所述計畫總經費4,500萬元整(中央補助款2,250萬元整、縣配合款2,250萬元整),採分年度編列預算,110年編列300萬元整、111年編列1,000萬元整、112年編列3,200萬元整,其中110年度300萬元整(中央補助款150萬元整、縣配合款 150萬元整),該款將納入110年第一次追加減預算或111年本預算,請同意以墊付款先行支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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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法 | 請審議並同意以墊付款先行支用。 | ||
審查意見 | 照案通過。 | ||
大會決議 | 照案通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