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號 | 6 | 議案類別 | 臨時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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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人及連署人 | 金門縣政府 | 審查小組 | |
案由 | 108年度離島建設基金補助本府辦理「108-輔導金門地區遊覽車汰舊換新計畫」900萬元,請同意以墊付款先行支用。 | ||
說明 |
一、依據行政院108年3月25日院臺經字第1080164587D號函及「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伍、墊付款支用規定辦理。
二、本計畫108年度經費來源為離島建設基金補助900萬元,本府自籌款900萬元,請同意本府以墊付款先行支用,並配合預算期程納入109年度預算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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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法 | 請審議並同意以墊付款先行支用。 | ||
審查意見 | 照案通過。 | ||
大會決議 | 照案通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