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號 | 36 | 議案類別 | 定期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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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人及連署人 | 金門縣政府 | 審查小組 | |
案由 | 「金門縣1-1號計畫道路(水頭商港至西海路)新闢工程」之鐵皮地上物拆遷補償費1319萬9467元,請同意以墊付款先行支用。 | ||
說明 |
一、依據本府107年10月11日府建管字第1070084476號函及「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伍、墊付款支用第四十四點第(五)款規定辦理。
二、考量旨揭拆遷補償費1319萬9467元未及於納入108年度預算、旨揭工程為本府年度重大建設計畫,工程將於近期開工施作,鐵皮地上物配合工程需要拆遷後需撥付補償費予地上物所有權人、工程實需及為利後續工程施作順遂,請同意以墊付款先行支用,該款另將納入109年度預算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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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法 | 請審議並同意以墊付款先行支用。 | ||
審查意見 | 照案通過。 | ||
大會決議 | 照案通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