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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議會組織介紹
一、 議長、副議長:
本會置議長、副議長各一名,由議員以記名投票分別互選之,第八屆議長洪允典、副議長歐陽儀雄於111年12月25日議員宣誓就職典禮後,即時選舉產生。
二、 委員會:
1.程序委員會:由各議案審查委員會各推一人為委員,並以議長為當然委員兼召集人,審定議事日程及其他相關事項。
2.紀律委員會:置委員五人,由大會推選議員擔任,並由委員互選一人為召集人,審查大會移付懲戒或違反議事程序或妨害程序等案件。
3.審查委員會:本會開會期間,視業務性質分設四個審查委員會,分別審查議案,每一審查委員會置召集人一人,副召集人一人,審查委員會之人數、人選及召集人,由議長就議員中擬定,提出大會通過之,但每一議員以參加一個審查委員會為原則。
各審查委員會負責審查業務如下:
(1)第一審查委員會:一般行政、民政、戶政、地政、役政、社會、勞工、法制、計畫、綜合計畫、研考、衛生、醫療、環保、政風、人事等及所主管督導機關之相關業務。
(2)第二審查委員會:財管、公產、會計、統計、稅務等及所主管督導機關(構)之相關業。
(3)第三審查委員會:農林、工商、漁牧、都計、建管、土木水利、工程、觀光、交通等及所主管督導機關(構)之相關業務。
(4)第四審查委員會:教育、新聞、文化、警政、消防等及所主管督導機關(構)之相關業務。
三、行政單位:
並分設秘書長室、秘書室、議事組、法制室、總務組、人事室、會計室,分別辦理有關業務事項。
組室 | 掌理事項 |
---|---|
秘書長室 | 承議長之命,處理本會事務,並指揮監督所屬員工。 |
秘書室 | 承秘書長之命,辦理秘書事項。 |
議事組 | 關於議事日程之編擬、會議之準備、紀錄之整理、議案及人民請願案之處理、議事錄及公報之彙編等事項。 |
總務組 | 關於文書、檔案、資訊、出納、財產、車輛、採購及招標作業等事項。 |
法制室 | 掌理法制事項。 |
會計室 | 依法辦理歲計、會計,並兼辦統計事項。 |
人事室 | 依法辦理人事管理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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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單位:金門縣議會
- 發布日期:107-03-22
- 最後異動日期:112-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