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議會臨時會專案報告 議員提出質詢及建議
- 資料來源:金門日報社
- 記者:楊水詠、許加泰
- 新聞日期:113-10-29
金門縣議會第八屆第十次臨時會昨日第二會次專案報告議程,由議長洪允典擔任主席主持;其專案報告題目分別是金門酒廠(廈門)貿易有限公司甄選大陸地區總經銷商案檢討、金門縣產遊博覽園區、金門縣工商休閒園區BOT案履約爭議等三項專案報告內容,議員李養生、石永城、蔡其雍、董森堡、蔡水游、吳佩雯在會中就相關議題提出質詢和建議。
- 議員李養生質詢金門酒廠(廈門)貿易有限公司「甄選大陸地區總經銷商案」檢討專案報告時,他表示上次會議建議將縣長協助青年跨海創業以書面方式列入報告、議員針對總經銷商案提出建議列入招標檢討,都未納入此次專案報告,並對公司善良管理人、公司負責人、業務經理是否為職務負責人、專業團隊是否為職務負責人等各項議題提出質詢。
李養生請廈門公司董監事暨專業團隊上報告台接受備詢,對於三位未出席董事,李養生請他們提出書面報告及列入議事紀錄。同時,李養生詢問廈門公司董事是否見過大陸仿冒酒?他說現在金酒的問題就是要重塑金酒在大陸品牌的尊嚴,重整金酒在大陸市場行銷秩序,如果都做到,金酒在大陸50億至100億銷售額不是問題。
李養生指出,金酒在大陸行銷要用對的方法去做對的事,問金酒董事長吳昆璋自上任後,有沒有對大陸市場做了解?金酒在大陸銷售的問題,廿年來未能得到改善,有沒有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對此,吳昆璋表示公司負責人應該站在公司利益做最大努力,並自上任廈門公司董事長後,積極推行總經銷制度。
對於金酒在大陸行銷的問題,李養生指出只要解決大陸行銷問題,金酒在金門供過於求的問題也跟著解決,以及若能落實「協助青年跨海創業」,就可解決大陸行銷及供過於求的大半問題。
有關大陸仿冒酒的問題,李養生當場出示四張疑似大陸工廠正在包裝仿冒金酒的照片,同時說在大陸同安也看過同樣的畫面,且有鄉親問他說廈門是不是有在做仿冒酒?他告訴鄉親說廈門公司是造成仿冒酒的溫床,亦流失客戶對金酒的忠誠度。
- 議員石永城質詢金門縣產遊博覽園區議題,石永城表示,接獲業者反映縣府建設處第二次公告產遊博覽園區的招標作業時間太匆促,為何沒辦理招商說明會,聽一聽業者需求的心聲,請建設處盡快辦理招商說明會。石永城指出,縣府向中央爭取前瞻計畫經費來推動產遊博覽園區的公共建設,是項良意的政策,地區業者樂於支持和配合,業者承租的方式和需求,要多聽取在地商家意見。
對此,縣長陳福海立即交代建設處盡快辦理說明會,詳細向業者說明招商公告及規範內容,和業者做充分溝通,聽取業者意見。
- 議員蔡其雍質詢金門縣產遊博覽園區專案報告時表示,產遊博覽園區第一次公告招標於111年4月11日起至6月10日,招商期約2個月;此次公告招標前後14天,工作日只有10天;地區商家於111年申租率82%,建設處後續未執行作業,如今重新辦理招商。另,在第一次招商,為何仍有商家沒收到退回的保證金;第二次招商,為何沒辦招商說明會蒐集產業意見?
蔡其雍指出,產遊博覽園區不管是在地產業或是台商及陸資也好,對於金門產業發展非常重要,建設處未辦說明會及與產業對話,廠商如何參與投標?對此,建設處長黃儒新說明,此次產遊博覽園區標租主要是考慮計畫財務平衡部分。蔡其雍則表示官方的立場未能站在整體發展及是否能順利招標的立場思考,招商標租手冊未揭露隱藏性成本,標租手冊附件二之「第24條:申請人應繳交下列各項維護費或使用費予縣府:一、一般公共設施維護費,依本府公告之收費標準為準。二、污水處理系統使用費,依縣府公告之收費標準為準。」其標準又在哪裡?業者懂嗎?且與投標者息息相關。
對於產博園區容許引進之行業類別,製造業類過於侷限,甚至完全排除批發與零售業,蔡其雍說G454食品、飲料及菸草製品批發業;G4571藥品及醫療用品批發業;G4729其他食品、飲料及菸草製品零售業;G4751藥品及醫療用品零售業;G4852其他全新商品零售業,以上批發及零售業都未被納入,建議增加製造業類別,讓在地特色業者也能投標申租,並接受基層業者好的聲音及建議。
針對此次產博園區之承租資格,蔡其雍指出未納入連續榮獲金門縣農試所頒發「一條根收購證明書」之在地廠商,它於82年農試所推廣農友栽培「一條根」,並輔導廠商向農友收購,讓一條根成為金門特色之農作物;金門一條根在地標章(收購證明書)之業者,連續每年保價收購在地一條根,卻未賦予相同產業類別之承租,請建設處新增優先承租資格,以鼓勵一條根業者,收購真正的「金門一條根農作物」來製作及銷售。
另,蔡其雍指出在其招標手冊中寫到興建廠房方式的各項內容,廠商尚未標租,是否要花錢請建師設計規劃?是不是造成產業界的負擔?對此,建設處長黃儒新說明業者在投資的部分,本來就會有初步的想法及需求,並不是要馬上做細部評估。
至於租金調漲部分,蔡其雍表示111年的招商公告訂定產博園區土地每平方公尺10.59元,今年招商卻調漲為每平方公尺18至20元?台灣的產業與金門產業不盡相同,建設處的調漲原因從未向鄉親說明,應依照金門實際的基礎建設、產業規模、地區資源的條件,建設處能做完整的底標及盡快辦理招商說明會,蒐集在地商家意見,重新評估標租底價,增修招商公告,並延長招商期限。建設處長黃儒新表示針對不足部分,將做檢討及修正。
- 議員董森堡指出,金酒公司與大陸地區總經銷商的契約中,存在一些潛在的漏洞。這些漏洞可能導致金酒公司面臨營收損失、品牌受損、市場秩序混亂等風險。金酒公司需要進一步完善契約條款,加強對總經銷商的管理和監督,才能有效防範風險,保障公司的利益。
董森堡指出,金酒公司專案報告:契約第四條第二款規定,乙方新開發品項的年期履約金額不得超過該年度履約目標金額的30%。但是,對於非常規品項的提領期限,契約中卻沒有明確的限制。在第四條第五款中,僅提到乙方必須在簽約後的特定時間內提領完畢非常規品項,否則甲方有權停止其他常規品項的供貨。這樣的規定可能導致乙方在簽約後,大量提領非常規品項,並將其囤積,然後在市場上以較高的價格出售,從中獲取利潤。董森堡表示,雖然要求乙方遵守金酒公司的價格政策,但缺乏具體的價格管控措施。例如,契約中沒有規定產品的最低零售價,也沒有限制乙方對下級經銷商的價格管控。雖然要求乙方對下級經銷商進行管理,但缺乏具體的管理措施和監督機制。契約中沒有規定乙方需要定期向金酒公司報告下級經銷商的銷售情況,也沒有規定金酒公司有權對下級經銷商進行稽查。這樣的漏洞可能導致乙方對下級經銷商的管理不力,出現違規銷售、竄貨等問題。契約中雖然設定了違約責任條款,但部分條款的描述比較模糊,例如對於「嚴重違約行為」的定義不夠明確。如果雙方發生爭議,可以向金酒公司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但金酒公司位於台灣,而總經銷商位於大陸,跨境訴訟存在諸多不便,可以考慮在契約中增加仲裁條款,約定將爭議提交給雙方認可的仲裁機構解決。
董森堡要求應詳細審查投標廠商的營業執照、經營範圍、財務狀況、倉儲能力等資料,確保其符合金酒公司的要求,避免不合格廠商參與投標。金酒公司可以提高投標資格的門檻,例如提高實收資本額和近三年平均營收的要求,以吸引更有實力的廠商參與投標。金門酒廠可以定期對總經銷商進行考核,評估其銷售業績、市場管理、品牌維護等方面的表現。
董森堡對產博園區專案報告提出質詢,董森堡指出,產博園區發生基地沉陷事件,該基地與尚義環保公園地質相同,是白堊土質的惡地,未來如果發生沉陷事件,請問責任歸屬為何?縣府在進行園區開發時應該要做好地質調查,密切監控基地範圍內的變化,避免後續的意外或是糾紛。報告中稱引進產業別主要集中在食品及飼品製造業、藥品及醫用化學製品製造業、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業以及金屬製品製造業等,這些產業都與金門現有的特色產業相關,可能會導致園區內產業同質性過高,廠商之間的競爭加劇,不利於產業的長期發展。
董森堡指出,雖然提到園區希望吸引青年及新創業者進駐,但除了提供租金優惠外,並沒有其他針對這兩類群體的具體措施。園區需要進一步提出更具吸引力的政策和資源,才能真正吸引青年及新創業者。招標沒有針對特定產業提出更細緻的招商策略,缺乏明確的產業發展方向可能會導致招商目標不明確,難以吸引到符合園區定位的優質廠商。報告中提到園區設有專門的組織架構負責後續維運管理,但沒有詳細說明具體的管理及服務措施。園區後續是否能提供完善的行政服務、產業輔導、市場拓展等服務,將直接影響廠商進駐意願以及園區的發展成效。園區建置後,是否要取締非法廠商?這一點建設處應該要妥善處理。
董森堡另對金門縣工商休閒園區BOT案履約爭議專案報告提出質詢。董森堡指出,根據台灣工商公司110年至112年的會計師查核簽證報告,該公司近三年營運皆呈現虧損狀態,且流動資產小於流動負債,顯示其流動性不足。更嚴重的是,該公司預計在一年內需償還或展延的借款約為13.4億元,顯示其營運資金明顯不足。13.4億元的短期借款將會對該公司的現金流造成巨大壓力(流動資產僅剩6,552萬元),如果無法及時籌措資金,將會面臨債務違約的風險,進而影響其繼續經營的能力。台灣工商公司近三年營運持續虧損,且虧損金額逐年擴大,長期虧損將會耗盡公司的資金儲備,最終可能導致無法繼續營運。
董森堡指出,台灣工商公司聲稱仍繼續經營金門工商休閒園區,園區內共有10家廠商進駐,並提供青創商務空間予19家廠商。然而,僅依靠招商引資恐不足以解決根本的財務問題,且這些公司有無實際經營,從資料中無法得知,縣府還發包PCM(專案管理),根本沒有實際監督作用。金門縣政府可中止台灣工商公司部分或全部的興建營運權利,建議縣長陳福海當機立斷做好相關決策,考慮直接終止與台灣工商公司的契約。
董森堡指出,台灣工商公司曾以市場環境不佳為由,請求二期開發工期展延。但二期開發進度嚴重落後,導致園區整體發展受限,設施不足,服務項目也受到限制。台灣工商公司營運狀況不佳,面臨持續虧損和資金短缺的困境,雖然金門縣政府已採取措施協助其改善營運,但其繼續經營的能力仍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如果台灣工商公司無法扭轉虧損局面,金門縣政府可能需要考慮終止契約,收回園區經營權。
- 議員蔡水游質詢「金門縣工商休閒園區BOT案」履約爭議專案報告表示,台開案因當年由議會提出應讓地區產業進駐,前縣長李炷烽就招商引進台開,後來議會再提出產博園區構想,讓地區特產業能辦理工廠登記,使產品能銷往兩岸三地;產博園區開發應照顧地區業者,並在前縣長楊鎮浯辦理第一次招標,且有百分之八十幾的申租率。在首次招商逾七成,就應執行,此次又辦退押金及重新登記,如此做法似有不妥之處。
對此,建設處長黃儒新說明產博園區第一次應是公告做分配及討論部分,但因整個園區開發成本情況之下,以及考量園區管理組織有些營運能自主,因此有重新檢討租金合理方式。至於其合理性,目前是以18至20元做為標租的方式。
針對租金部分,蔡水游指出產博園區第一次招商有百分之八十幾,現在提高租金是不妥的做法,未來產博園區廠家可提供多少就業機會,應建好廠房讓業者進駐,不因開發成本過高而提高租金,或與首次招標廠商協商租金的問題,民意代表也接到很多陳情;當初議會出於好意,希望地區有一處好的產博園區,縣府照顧到地區產業和增進地區發展,建議召開說明會和站在百姓立場考量,並做好第一線的溝通,讓產博園區能夠做起來,才是重要的問題。
- 吳佩雯議員針對金酒議題提出兩點建議,第一點,上次9月臨時會提到金酒總經銷問題,價格還是最重要,要如何提高酒品單價的價格以及金酒的價值,是長遠目標和最重要的事情。針對價格的部分,因為契約上有寫品牌傳播獎勵等,這都是用酒品取代,造成總經銷手上的酒品會越來越多,但整個契約附件裡只有寫酒品的建議價格,沒有最低銷售價,金酒公司對於總經銷的銷售價格限制在哪裡?根據契約提到違約情況,經銷商不配合價格政策,也是違約情況之一,所謂的價格政策在哪裡?契約有寫到違約情況,卻沒寫到價格政策,要重新檢討。吳佩雯說,所謂的價格政策通常以總經銷契約來說,制定最低的銷售價,不能低於多少銷售價,才能穩定整個市場的金酒價值,可是這些在契約裡卻都沒有看到。第二個建議,有關假酒怎麼處理?雖然契約有寫到打假義務,就是應該要有打假的責任,可是在總經銷契約只有寫到總經銷商只需要通報協辦廈門公司去打假,吳佩雯詢問董事長吳昆璋、總經理丁丞康,目前廈門公司打假酒的成效如何?實際拿到的賠償金額多少?她要強調的是打假的成本其實是非常高,對於總經銷來說,如果金酒把整個大陸市場交給總經銷商,打假的義務移交給總經銷商,如果它們有辦法、有能力去承接各省的市場,應該比廈門公司更有能力去做打假工作,而不是在契約中,總經銷只有通報協辦,最後打假工作還是回到廈門公司,那廈門公司有多少人力及成本、未來要花多少費用去執行打假工作,總經銷完全不用做打假工作嗎?然後依據契約,他們只要分配打假得到的賠償、得到的利潤,等於是要做不做都可以,做了就有錢、沒做也沒關係,放任假酒去流通市場,對他們也沒有影響,這是之前有提到的,但在契約上也沒有重新檢討的部分。
金酒總經理丁丞康回應,金門鄉親都關心打假工作,以最近一件正在訴訟打假案,一審、二審都贏了,廈門公司的確有花費時間處理這個案子,從當初結合大陸工商處、公安處人員到現場了解,到進行訴訟,很務實做打假工作。
吳佩雯議員質詢丁丞康說,打假訴訟金酒公司一定會贏,因為是真品,她想問的是拿到多少賠償、破獲多少假酒,有辦法去消滅假酒嗎?對總經銷來說,最在意假貨流通市場,就無法去銷售真品,打假的義務和工作沒有落實在契約裡,沒有讓總經銷去做打假工作,反而把打假訴訟成本、律師成本都攬在廈門公司身上,希望金酒公司重新檢討。
- 議長洪允典對於台開案,他詢問建設處是幾月份辦理續約的?同時,他表示給縣府政風處兩年調查,到現在都沒有一個所以然的結果,並認為台開案讓金門老百姓受傷很大,現在人家也進入司法程序,我們希望移送調查處偵辦,如果政風處沒有移送,議事組公文就給調查處,並落槌決議通過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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