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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議會無黨聯盟正式成立運作
- 資料來源:金門日報
- 新聞日期:96-01-27
金門縣議會無黨聯盟昨日假縣議會黨團辦公室正式成立,並在議會新聞室召開成立大會,討論通過黨團運作規則等,縣議會也為無黨聯盟設立辦公室,展現議會和諧的氣氛。
在經過選舉後,縣議會無黨聯盟黨團由許燕道當選召集人、副召集人則為蔡水游、執行長為李沃士、委員洪允典、陳玉珍。
出任縣議會首任無黨聯盟黨團召集人的許燕道感謝議員同仁的支持,他表示,議會無黨聯盟黨團的成立在於有效凝聚議會無黨籍同仁之共識,增進團結力量,發揮政黨政治功能。今後將以服務鄉親為首要任務,並加強黨團間的溝通協調,凝聚議員的共識,讓各項議事運作更和諧順利,全力為金門前途來打拚。
根據金門縣議會無黨聯盟黨團組織運作規則中規定,凡認同該團理念,且願遵守黨團規則之本會(縣議會)議員,經黨團黨員大會決議認可者,亦得加入本黨團。
黨團成員一律平等,並享參與黨團大會決策、選舉黨團幹部、被選舉為黨團幹部、遵守黨團決議事項、接受黨團分配之任務,及其他等權利及義務:
黨團設召集人一人,任期為四年,連選得連任。其職掌為綜理黨團運作,及政黨協調相關事宜,負責貫徹該黨政策;執行黨團大會通過之決議事項;協助議員同志問政及為民服務相關事宜;:等。
並設副召集人一人,由召集人遴選,襄助召集人執行任務。執行長一人,由黨團成員,以選舉產生,執行黨團運作。
黨團大會為黨團最高決策機關,議會開會期間,每二個月召開一次,由召集人召集之。如有重大事件,或經黨團成員三分之一以上之連署,得隨時召開。而黨團幹部會議於議會開會期間,每月至少召開一次,由召集人召集,副召集人及相關議員同志參加,研商議事相關事宜,如有重大事件,得隨時召開。
在黨團運作方面之規定,黨團得視需要,適度調整參加各委員會之人數,但應事前告知並徵得當事議員同志之同意。經黨團決定參加各委員會名單確定後,議員同志不得自行變更參加之委員會。審查會審查議案如與黨團大會決議衝突,或有損本黨利益時,相關議員同志應即通知黨團提政黨協商,協商之結論,議員同志應服從之。出席政黨協商之本黨代表為召集人、副召集人及相關之議員同志。
議事考核方面,黨團應依黨團大會之決議發佈動員令,但因緊急事故不及提報黨團大會時,得由黨團召集人發佈之。另為發揮黨團功能,凝聚黨團成員共識,對本黨重要決策及黨團決定事項,無故不遵守時,應按情節分別予以懲處,罰款所得移作黨團運作基金。黨團發佈動員令時,非下列重大事故不得請假。議員同志請假、缺席及違反黨團決議之紀錄,黨團應提報黨團大會,並做為今後提名考核依據。
- 單位:金門縣議會
- 最後異動日期:108-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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